
之前看電影版已經覺得十分好看,
試想像一齣戲的主要場景只有一個,
就是一張長桌子和十二個人。
十二個陪審員討論一件謀殺案,
由最初一個說無罪十一個說有罪,
到最後扭轉至只有一個人堅持被告有罪。
好看的不是謀殺案的內容, 而是十二個陪審員之間的角力,
以及每個人本身的背景對其價值觀的影響。
很多時即使所謂親眼看見親耳聽到,
都未必是事情的真相, 但我們總會認為「一定是這樣」,
因為「覺得根本就是這樣」.
以這樣的標準去決定一個人的生死, 未免太荒謬了吧。
平日看那些有關法律的電視劇集,
都是看律師如何在法庭上雄辯滔滔,
但原來看陪審員在背後爭辯竟然還精彩。
《十二怒漢》"Twelve Angry Men"
其實已於一九五七年曾被拍成電影, 由Henry Fonda 主演。
當時已獲奧斯卡四項提名。
一九九七年拍成彩色電影版本,
由奧斯卡金獎導演William Friedkin執導, Jack Lemmon 主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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